第(1/3)页 “等等!” 传令兵刚要离去,赵朔又把他叫住了。 因为赵朔忽然想到,匝维城小有小的好处。 现在屠了匝维城,除了屠城本身之外,还是个很好的练兵机会,更是一个让巴里黑人尝到战争甜美滋味的机会。 他补充命令道:“告诉武仙,这次匝维城的战利品,我留一半给他。如果他想花剌子模正红旗尽快满员的话,就给我多花点心思。” “是!” 武仙现在有两个官职,一个是花剌子模正红旗万户,但麾下除了他本身的一个汉军千户之外,只有三个花剌子模千户。另外一个官职,就是签军指挥使了。 这五万巴里黑军,都归他节制。 “得令!” 武仙向着代表赵朔的传令兵抱拳躬身,领了军令之后,马上开始行动。 没有人比武仙更懂,如何调动临时拼凑的兵马的积极性了。 用文明的话语,就是赏罚分明。 用武仙自己的话来讲,就是悍勇能战的吃肉,怯懦胆小的吃屎。 首先,他向赵朔申请了两百具床子弩、五百具神臂弓,并请工兵营用一天时间抓紧造一批简陋的云梯出来。 当初渡阿姆河时,笨重的攻城器械没法运,比如攻城塔就留在撒马尔罕了。但是,床子弩这种攻城利器,可是拆散了运过了阿姆河。 然后,武仙传下了军令,五万签军自愿报名,要成立一支五千人的攻城敢死队。 如果五千人的敢死队攻不破匝维城,那就算白死了。 但是,如果这五千人能把匝维城攻破,可分全部战利品的三成。 其中,先登者定为五人。 攻城时候的先登之功,是有讲究的。比如第一个攻上城墙的人,被敌人杀死,或者后来又被敌人赶下了城墙,这不叫先登之功。必须登上城墙后,成功打出一片开阔地,让后续的兵马增援上来,成功破城,才叫先登之功。 而且,先登之人又不是独立作战,是需要战友帮助的。 所以,主将会根据城池大小和难度,确定先登之功的人数。 像是撒马尔罕那样的大城,会设十几个先登之功。 像是匝维城这样的小城,一般只设一个先登之功。 先登之后,还有次登、斩首等战功,该拿多少战利品都是有规矩的。 武仙当然知道,赵朔命令的真实含义:要激发签军战斗的积极性,让其中悍勇敢战之士崭露头角,加入花剌子模八旗。 所以,他不但直接将先登之功提高到了五人,而且加大了对先登之功的赏赐。 这五个先登,会平分签军所获战利品的一成。 并且,在赵朔抽取一半战利品之后,这五个先登能从剩下的女人里面,优先挑选,每人可选三名女奴。 另外,必须说明的是,赵朔抽分的一半战利品,不是按照大扎撒规定的赵朔私人得三成战利品的抽分,而是赵朔以及所有未参战的正规军的抽分。 毕竟,没有这些正规军压场子,签军敢毫无顾忌的攻城?城破之后,敌人的抵抗会迅速消失?能拦得住城中百姓不敢逃走? 给签军留下五成战利品,已经足够慷慨了。 武仙挑选五千攻城敢死队的过程,既不算踊跃,也不算冷清。 的确,破城之后的赏赐,非常丰厚。 但是,匝维城赵朔看不上眼,但在这些签军眼中,也称得上坚固的城池了。 敢死队是要冒着敌人的箭矢和石头、沸油登上城墙,和敌人要玩命的。 既然是自愿报名,也就是也可以不报名。那么,到底要不要报名呢? 最终,五万签军中,有五千三百六十二人,报名参加了攻城敢死队。 武仙将最瘦弱的三百六十二人剔除,只留下了五千人。 “好险!” 眼见五千攻城敢死队挑选完毕,自己又没被剔除出去,卡西姆长松了一口气。 他渴望着战争! 卡西姆,今年二十三岁,是巴里黑城里的一名骆驼夫,为巴里黑城最大的商行“黄金驼铃”运送货物,但仅限城内短途运输。 因为,他十岁那年,同样身为商行骆驼夫的父亲,在为商行在沙漠中运输货物中丧生,商行主人以“赔偿损失”为由,将年幼的卡西姆和妹妹卡雅姗收为契约奴隶。没有主人的允许,他不能离开巴里黑城。 三年前,十四岁的卡雅姗,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。 之后再卖去哪里,卡西姆就不知道了。 卡西姆原本以为今生永远不可能和妹妹见上一面了,但是这次蒙古人的到来,给了他机会。 死就死吧! 没死,他就要拼尽一切力量往上爬! 他要做官! 他要努力把妹妹找回来! 入选了攻城敢死队后,卡西姆吃到了平生最好的一餐食物:鹰嘴豆羊肉骨汤,以及三个石烤馕饼。 这些食物表面上看起来不算什么,但是,相比他平时的食物,硬馕饼蘸已经结块发臭的骆驼奶,再混入一把炒沙葱冲饥,简直强太多了,卡西姆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气。 然后,他穿上武仙发下来的铁甲,拿着一把铁蒺藜骨朵,站到了预备攻城的队列中。 武仙发下来的攻城武器,主要是弯刀,只有少量的重斧,铁蒺藜骨朵一类的重兵器。 卡西姆天生体格壮大,再加上每日搬运数百斤货物、制服受惊骆驼的重体力劳动,使他其肌肉纤维异常强韧,尤其是臂力与核心力量远超常人,选择了这把铁蒺藜骨朵。 “攻城!” 随着武仙长枪一指,巴里黑签军对匝维城的进攻开始了。 嗖嗖嗖! 首先发威的,是床子弩。 两百具床子弩,一次可以发射一千四百支弩箭,射程一千五百步! 噗噗噗! 轰! “啊!” “救我!救我啊!” “这些蒙古蛮子,竟如此强大!” “这是什么恐怕的武器?我们到底招惹了怎样的敌人?” “万能的神啊!救救我们吧!” “杀了我!杀了我吧!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