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额前的碎发被汗打湿,凌乱地搭在眉骨上,脸上蹭着灰土,下颚还有一道被树枝划出的浅痕。 狼狈。 但也好看。 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锐利锋芒,没有被疲惫掩盖,反而在这一身狼狈里显得更加鲜明。 像一头刚刚厮杀了猎物的狼,蹲踞在草丛里,安静蛰伏着。 脚步声由远及近。 宋野没有动,只是抬起眼。 来人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,肩章上是一杠三星。 年轻的连长,沈钰,京城沈家的旁系。 沈钰走到他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毫无坐相的“纨绔子弟”。 如果是一个月前,他看宋野的眼神绝不会是这样。 那时宋野刚被送到基地,沈钰听说了他的“光辉事迹”。 京城宋家的小少爷,南城有名的公子哥,成天赛车泡妞不务正业。 他心里嗤笑:又是一个被家里扔进来镀金的废物。 但现在—— 沈钰看着眼前这个人,心里只有两个字:服了。 这货是真的猛。 拉练,他第一个冲线。 射击,他半个月下来的成绩超过了基地保持了五年的记录。 战术推演,教官讲一遍他就能举一反三,把在场的老兵都问得哑口无言。 短短半个月,“枪神”的称号就换人戴了。 上头好几个领导都动了心思,想把宋野留在部队。 说他是天生的军人胚子,放出去虚度光阴简直是暴殄天物。 沈钰从一开始的看不起,到后来的不服气,再到现在的叹为观止。 有些人,真的生来就带着光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