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义结金兰-《魂穿大汉:我是隐世战神霍去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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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吃什么补什么,用虎骨泡的酒,有健骨止痛的药效。”

    其实余锋对虎骨酒根本不懂,但是以前的老板,也就是他的那个亲戚家,就是靠倒卖虎骨酒发的家。

    早前余锋听那个亲戚说过,虎骨酒是明朝李时珍发明的,历经多代研究,好像要添加上百种草药,大大小小几十道工序,历时一年多,才能制作完成。

    1993年,因为要保护野生动物,不能再生产了。

    所以虎骨酒一度被炒成了天价。

    恰巧,在那之前,亲戚家买了一小批虎骨酒。

    都是命呐!

    晁永元朝余锋佩服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原来余锋小兄弟还会配制新药。

    用的还是虎骨和酒,真是闻所未闻。

    看向余锋的眼神甚至多了几分崇拜。

    正当所有人都热闹着呢,余锋笑着的脸一下子皱住,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:

    “怎么把这个给忘了?除了虎骨,还有一个能泡酒的好玩意儿!”

    余锋噔噔噔挤进人群,找了好半天,却怎么也找不到了。

    正纳闷呢,不经意一抬头,只见人群中,马牙连老虎肉都不要了,鬼鬼祟祟就是个跑。

    “马牙老贼,肯定刚才听到我说吃什么补什么了。”

    众人还在院子里分老虎肉,厨房已经先行切了一块儿给炖了端过来了。

    经历了白天这一番折腾,晁家所有人对余锋也更加容纳了。

    以前只知道余锋是个土匪,但是能让二小姐晁倩看重愿意结交的,肯定是个真性情的汉子。

    因此倒也没敢怠慢。

    但也没怎么高看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,这些日子共处下来,余锋竟然是这样一个奇才!

    晁永元激动得都想要学蔡茑给余锋做小弟了。

    “余锋小兄弟,来来来,我敬你一杯!”

    饭桌上,晁永元不停的给余锋敬酒,连受了伤的胡业都不管了。

    自从认识了余锋,晁永元的整个世界都好像开了天窗一样。

    外面的光,射进来了。

    蔡茑说过,晁倩喜好结交豪杰,都是受他爹晁永元的影响。

    看着眼前正值壮年的余锋,晁永元心中一阵澎湃:

    为了亲人单枪匹马就敢闯杀进四五百官兵的包围之中;

    一身的老疤,那是铁血男儿独有的荣耀;

    医术精湛到连名声远扬的蔡茑都甘愿拜师;

    文化造诣颇深,能教土匪认字,这是多大的气魄。

    还有让人越练就越精神焕发,堪比洗精换髓的广播体操。

    他发明的诸葛连弩和复合弓,随便拿出一件都能左右天下的格局。

    更不用提他还有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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