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拿它来挣钱-《农门商女:夫君,你也重生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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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还痛吗?”

    苏小妹摇了摇头,目光一直盯着瓦罐中煮的东西,她习惯性的把手指头搁嘴里含着,刚想问阿姐煮什么东西时,小手就被阿姐给抓住。

    “答应阿姐,日后不要把手指头搁嘴里含着。”

    看着苏小妹的指甲被咬的跟参差不齐,苏云卿决定要慢慢的纠正她这个坏习惯,她以前就有个朋友,从小喜欢咬手指,某次引起了感染,直接住进了icu,差一点就去了西天见猴哥了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苏小妹有些心虚的把手收在了身后,其实她也不想的,只是以前肚子饿的时候,咬着手指头会好些。

    不过阿姐既然不喜欢,那她就不这样做了。

    苏小弟也清醒了过来,立即被弥散在空中的香气给深深的吸引住,特别是看到瓦罐中那翻滚的深色的汤汁,难免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“那里头煮着什么?”

    被这么一提问,苏云卿也急忙把劣酒倒入了进去,其实卤汁里头加的酒越香,卤出来的东西会越香。

    只可惜,眼下没有这个条件。

    “我们的晚饭,等天黑就可以吃了。”

    听说是好吃的,苏小妹的眼睛刷的一下放着光,视线紧锁着瓦罐里头,生怕里头的好东西没了。

    随着瓦罐下方木柴越烧越旺,香气也越来越浓厚,从苏家的小破屋,一直传到了的乡里乡村。

    这道香气立即吸引不少人,有些人甚至馋出了口水。

    等夜幕降临之后,做好的卤料也彻底好了,在准备煮粗粮的时间段里,刚好可以食物浸泡在里头,这样也会更加的入味。

    苏云卿煮的粗粮,其实是一些糙米跟着白米混合的,她手里是有钱,但也不能全部花光,等挣了银子,别说吃白米了,就算吃猪排骨都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做好的饭菜摆在了地上,三人围着坐了下来,苏小妹早就忍不住了,筷子也拿不好的扒了两口饭,再夹起一小块猪心放入嘴里头,那味道好吃让她圆溜溜的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隙。

    苏小弟见状,也好奇的尝了口,立即就被这独特的味道给震惊到了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有想过,阿姐的厨艺会这么好。

    苏云卿在馄饨小摊上吃东西时,其实有意无意的打听了下,临河城的人口味。

    而估计两个小鬼头,所以卤料包里头并未放辣椒。

    关键是卤料的味道,有些超乎她的预料,看来下次就可以直接摆摊了。不过她先要找个木匠,给打造一辆推车之外,还得准备竹签子。

    苏云卿都想好了,些卤好的猪下水切成一片,按着一串一串的卖,至于价格也不能太贵,以一个铜板两个肉串。

    既不会让人觉得太贵,也可以回本。

    瓦罐卤的东西有些多,可对于长身体的两个小鬼头以及大块头的她,直接给消灭的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只是气候那么热,卤汁也不能久放,估计搁到第三日就要倒掉了。

    也好在她店铺中的东西,一直都是99+,不然她得心疼死。

    饭饱之后,苏云卿交代了几句,如昨日一般出门散步消食,去的地方依旧是溪河那边的荒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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